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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者:小編 時間:2026-08-17
根據(jù)危廢豁免清單,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是全過程豁免管理,那么再生資源回收站(無危險廢物收集資質(zhì)或者危險廢物相關經(jīng)營許可)混收了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,屬于無證收集危險廢物嗎?
您好,《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》規(guī)定,對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,若按照各市、縣生活垃圾分類要求,納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體系進行分類收集,且運輸工具和暫存場所滿足分類收集體系要求的,則從分類投放點收集轉(zhuǎn)移到所設定的集中貯存點的收集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。集中貯存點豁免收集的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,后續(xù)應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、轉(zhuǎn)移、利用處置等管理要求。禁止將已規(guī)范收集的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從事收集、貯存、利用、處置活動。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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